| 四川省通信管理局是按照国家电信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,在坚持政企分开、保护竞争、促进发展和精简、统一、效能的原则下设立的。按照国务院《国务院批转信息产业部关于地方电信管理机构组建方案的通知》(国发[2000]26号)和信息产业部《关于邮电管理局实施政企分开问题的通知》(信部政[2000]243号)、《关于组建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信息产业部9月30日传真电报)等文件精神,在原四川省邮电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成新的省通信管理局,并于2001年4月19日正式挂牌成立。
按照信息产业部《关于四川省通信管理局组建方案的批复》,四川省通信管理局是信息产业部驻川直属机构,受信息产业部和四川省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,具体负责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》及其他有关的电信法律、法规,对全省的通信业依法实施监督管理。四川省通信管理局为正局级建制,内设办公室、市场监管处和网络管理处三个处室。其主要职责是:
(1)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电信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、法规,对本地区公用电信网、专用电信网实行统筹规划与行业管理。
(2)负责受理、核发本地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电信设备进网管理,会同地方价格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、管理本地区的电信服务价格与服务质量。
(3)保证公用电信网的互连互通和公平接入,协调电信企业之间的经济与业务关系。
(4)根据授权,负责电信网码号及其他公共电信资源的分配与管理。
(5)组织协调通信与信息安全、党政专用通信和应急通信工作。
(6)承办信息产业部和省委、省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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